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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(2022年版)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4-26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:

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九大精神,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,现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语文等16个课程标准印发给你们,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。

  各地要统筹谋划、系统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(2022年版)落地实施。有计划、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培训,多种形式强化课程改革理念和改革总体要求的研修交流,实现校长、教师及教科研人员、教育行政人员全覆盖。加强课程实施管理与指导,制定省级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,明确学校课程实施的工作要求。要大力推进教学改革,转变育人方式,切实提高育人质量。加大条件保障力度,保证课程有效实施。

教育部

2022年3月25日

  附: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    1.义务教育课程方案(2022年版)

    2.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    3.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    4.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    5.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    6.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    7.义务教育日语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    8.义务教育俄语课程标准(2022年版) 

    9.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    10.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    11.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    12.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    13.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    14.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    15.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    16.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    17.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(2022年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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